记者赵新亮
存在面值退市风险的东方集团(600811),被申请破产重整。
6月25日晚间,东方集团收到债权人黑龙江东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辉公司)的《告知函》,因公司未能清偿东辉公司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一定重整价值,东辉公司已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启动对公司进行重整的材料。
东方集团表示,如公司能够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剥离低效资产,聚焦核心业务和重点推进项目,提升资产流动性和持续盈利能力。
值得一提的是,受在关联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16.4亿元存款出现大额提取受限等消息影响,东方集团股价连续下跌,6月25日收盘时,公司股价已经跌至0.81元/股,存在面值退市风险。
对于此次重整,有行业专家表示,重整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的司法程序。
“一般来说,重整若能顺利实施,股价也会反弹。”该专家表示。
公告显示,申请人东辉公司法人为刘玉孝,注册资本6000万元。申请人为东方集团进行哈尔滨东方大厦改造工程及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承包方,目前公司尚待支付申请人剩余工程款75.23万元。
东方集团称,根据相关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
公司表示,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的司法程序。公司将积极支持配合重整相关工作,尽快推动,化解公司存量债务风险,保护全体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如法院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将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债务化解方案,同时将积极争取包括政府、监管机构、金融机构、债权人、出资人、战略投资者(如有)在内的相关各方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顺利推进,推动公司化解风险,早日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东方集团表示,受房地产板块持续亏损、房地产业务资产处置未达预期等影响,公司目前短期偿债压力较大,但基于公司多年发展积累的优质资源、核心业务及重点推动项目,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配合重整申请,在法院受理审查期间,依法配合法院对公司重整可行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债务化解方案、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同时,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定进行,避免重整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近日,针对东方集团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大额提取受限问题,东方集团实控人、控股股东于2024年6月19日出具《关于化解财务公司相关风险的承诺函》,承诺拟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财务公司化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保证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东方集团近日正在积极督促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尽快落实措施、优先以现金方式解决东方财务公司流动性问题。
据悉,东方集团目前生产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东方集团管理层本着负责任的态度股票配资股票配资公司,正在通过实质性努力来积极解决问题,提振市场信心。东方集团正在积极督促大股东承诺事项的落实与执行,也在不断持续推进公司剥离低效资产、债务重组,推进或能为公司带来利润增长的第二曲线相关项目。